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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亮剑”建筑包工头

2006年5月1日16:40
 


 

宿迁新闻网-宿迁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宿豫区劳动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行为,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宿豫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城管处联合行动,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建筑领域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正式向辖区建筑包工头“亮剑”。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与其使用的劳动者100%签订劳动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款支付情况及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使用零散工、是否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使用零散工或拒不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取消工程项目评优资格;将项目主要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入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是外地企业的,将驱逐出宿豫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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