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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部分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2006年5月13日10:39

    5月12日下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市直一部分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为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增强政府的执行力,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防止行政过错发生,市政府于4月底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加强政务督查提升工作效能制度宿迁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宿迁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宿迁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的通知》。为了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5月12日下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督查人员分两个组对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土局、人防办、计生委、财政局、粮食局、民政局、物价局、经贸委、统计局、人事局等14个部门、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部门对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做到卫生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中午无饮酒上班现象。市物价、人事局专门召开学习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贯彻,确保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市统计局还将《宿迁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宿迁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文件专门张贴在显著位置供所有工作人员学习。
    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受办公条件限制存在卫生死角和个别人员存在上班迟到等现象。对此,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会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短期内整顿整改到位,切实做好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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