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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就业再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

2006年5月5日15:36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省劳动保障厅吴可立副厅长简要介绍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并答记者问

    4月24日,我省召开就业再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张永根处长主持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吴可立副厅长简要介绍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部门的同志作具体解答。
  吴可立副厅长指出,国务院36号文件和省政府24号文件是新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纲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2002年中央12号文件、省委15号文件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明确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几年来共同努力,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至2005年,我省城镇就业人数年均净增近7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均近40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三年小幅回落。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2002年为4.2%。2003年回落为4.1%,2004年末回落至3.9%,2005年继续回落至3.6%。下岗失业实现并轨。去年11月以来,国家和省针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出台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是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十一五”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行动指针,就体制转轨时期承上启下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具体办法。
  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项基本任务,五大政策支柱,十项政策措施”。 四项基本任务:一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二是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三是突出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四是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五大政策支柱: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四是规范就业管理,加强失业调控;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十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调控、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这些政策是含金量很高,实践证明富有成效的政策。这些措施是针对性很强,又具有操作性的措施。 与原有政策相比,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延续、扩展、调整、充实”四个方面。
  吴可立副厅长指出,国家和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已经明确。下一步,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抓督查、抓贯彻、抓落实,使新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发挥其对就业再就业的促进推动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二是增加投入,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广泛宣传,使再就业政策深入人心。四是突出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就业。五是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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